疫情不便回国,涉外离婚纠纷怎么处理?国内起诉线上开庭
〖壹〗 、疫情期间因不便回国 ,涉外离婚纠纷可通过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利用线上开庭方式处理,同时选取专业律师团队保障权益。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外离婚诉讼中 ,若一方当事人因身处国外无法回国,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国内诉讼程序 。
〖贰〗、总结:人在国外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时,可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决 ,国内一方可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国外一方可委托国内律师代为出庭或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诉讼。整个过程需注意公证认证手续、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叁〗、人在海外不回国可通过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 、申请网上开庭的方式快速办理离婚。具体如下: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若不想回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本人到法院起诉对方离婚 。在双方能协商的情况下,起诉后双方直接在法院出具调解书,即可达到离婚目的。
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怎么办?
企业应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不能的影响程度 ,选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不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导致一时不能履行的,应选取延迟履行;只对部分合同义务履行产生影响的,应选取部分履行;只有当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解除合同 。
合同不能履行时的免责主张方式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的解除与免责若疫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企业可主张解除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要求部分或全部免责。
协商解决: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履行或变更履行条件,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附证明材料:在《终止合同履行协商函》等书面函件中附上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 。
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处理是:固定好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及时履行通知义务 ,减少损失的继续扩大;积极协商提出合理的减免请求;必要时可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指导意见│涉疫民事案件如何审(三)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运输合同 、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了18条具体指导意见,涵盖诉讼当事人、诉讼证据、时效期间 、适用法律、涉外商事案件、运输合同案件 、海事海商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及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等方面。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 ,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担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
调解优先 核心要点: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担风险 ,共渡难关。具体措施: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实施方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 、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裁判质量 ,确保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保持一致 。
比较高法发布相关指导意见的背景与目的:6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运输合同、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 ,旨在统一司法裁判。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比较高法:不能以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当然理解域外法的类似规定...
比较高法明确指出 ,在处理涉外法律问题时,不能以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当然理解域外法的类似规定,而应准确理解域外法中与不可抗力规则类似的内容并正确适用。
准确理解域外法不可抗力规则:充分考虑到大陆法与普通法 ,以及世界惯例关于不可抗力相关规则的差异性,规定“应当适用域外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确理解该域外法中与不可抗力规则类似的成文法规定或者判例法的内容 ,正确适用,不能以我国法律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当然理解域外法的类似规定” 。
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应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确定适用法律;适用我国法律的,不可抗力规则按《指导意见(一)》执行;适用域外法律的,应准确理解其类似规定 ,不得以我国法律直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