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工信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重点包括加强网络基础设施防护、为重点用户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涉疫情威胁监测处置及数据保护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信部通知明确要求强化重点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确保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
“〖Fourteen〗、五”期间,工信部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夯基础:针对基础通信网络这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全面完善实施行业关基保护、网络安全审查 、关键设备安全检测、网络漏洞管理等重要制度。进一步提升针对高级持续性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的监测、防御、溯源技术能力,全力保障基础通信网络安全运行。
工信部等12部门启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将从云安全 、人工智能安全等9个重点方向遴选试点示范项目 。
在今年3月,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推动 5G 加快发展的通知》 ,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推进 5G 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 国家政策层面开始引导,各个地方也积极响应 ,根据数据显示:自2020年以来,已经有8个地区明确规划了年内计划新建 5G 基站的数量,合计超过 30 万个。
工业运行监测与管理对工业行业的日常运行进行监测是工信部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 ,及时掌握工业生产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分析工业运行态势 。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工业经济的稳定增长。
什么是涉疫情网络虚假信息?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壹〗、涉疫情网络虚假信息是指被捏造而成 、缺乏事实依据,易造成不良负面影响 ,并通过网络等媒介传播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虚假信息,俗称涉疫情网络谣言。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行政责任:对于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危害后果的造谣、传谣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但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贰〗 、涉疫情网络虚假信息主要是在网络上去介绍一些没有事实依据 ,造成不良影响,关于疫情防控的虚假消息。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需要根据造谣者的行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叁〗、构成犯罪的条件:编造虚假新冠肺炎疫情消息发朋友圈 ,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消息而转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量刑标准:实施上述行为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肆〗、通过自媒体传播虚假疫情等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编造并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 ,如果个人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处罚措施可能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伍〗 、通过自媒体传播虚假疫情等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而故意传播的 ,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自媒体对有关疫情 、患者信息传播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有什么
自媒体在有关疫情、患者信息传播中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风险描述:通过自媒体传播疫区公民的个人隐私,情节严重的情况下 ,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将受到刑事处罚。
风险描述:通过自媒体传播疫区公民的个人隐私,如姓名 、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未经允许擅自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
自媒体对有关疫情、患者信息传播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有:(一)通过自媒体传播疫区的公民个人隐私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疫情期间,传播谣言后果严重的 ,涉嫌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三)假借疫情发布虚假广告的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 。
自媒体对有关疫情、患者信息传播中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风险描述:自媒体在传播疫情相关信息时,如果泄露疫区公民的个人隐私,如姓名、住址 、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且情节严重 ,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自媒体人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七大刑事法律风险,需严格规避: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定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案例:施某编造“农夫山泉90%为造假水 ”的文章,导致产品滞销、经销商退货 ,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










